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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2020-10-19 09:00:00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50100]FZJCJL[GK]2020008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0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ZJCJL[GK]2020008
      项目名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10000元
             投标保证金:10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C0810-安全服务安全服务1(年)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保安服务项目,包括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恐、就诊病人疏导、车辆疏导等日常工作。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保安人员安排表 投标人需根据此表进行人员安排。若采购人有需要调整,中标人应随时响应。 序号 岗位名称 班次 上班时段 备注 1 一楼大厅 1 08:00-12:00 14:00-18:00 8小时为一班次,每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最低到岗人数8人,每人连续上班不得超出一班次,每班次待遇为2650元/月。 2 二楼门诊 1 08:00-12:00 14:00-18:00 3 消控中心 3 00:00-24:00 4 租赁行政办公区 3 00:00-24:00 5 3、4、5楼 1 08:00-12:00 14:00-18:00 6 6、7楼 1 08:00-12:00 14:00-18:00 7 西院 3 00:00-24:00 8 西洪路门岗 3 00:00-24:00 合计 16 / 2.1服务范围:中标人负责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243号采购人(包含:院部、西院及租赁行政办公区等)所属区域内的保安服务与安全管理,医疗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车辆安全以及全院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服务等。 2.2服务人数及岗位设置 2.2.1每天需安排16班次,最低到岗人数8人,24小时不间断负责2.1所述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另行派出项目经理1人(此1人不在服务人数内),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和管理保安人员。 2.2.2中标人应挑选3名保安员(应持建(构)筑物消防员或灭火救援员)负责医院消控中心的日常工作。 2.3中标人按投标承诺设立突发应急事件机动中队,人员编制不得少于30人(不含派驻采购人保安人员)。 2.4服务费用、保安员工资待遇及支付方法 2.4.1 保安员工资待遇应不低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所属适用范围。保安服务费用应包括:中标人在本项目所有保安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费及养老保险、失业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工福利待遇。 2.4.2项目经理工资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3若遇有医疗纠纷等突发紧急事件,除当班在岗人员要迅速集中外,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增派人员时,中标人应积极给予配合,按采购人核定的人数通知突发事件应急中队及相关保安人员于20分钟内派驻至采购人指定区域。加班费用标准为白天(7:00至19:00) 18 元/小时·人,夜间(19:00至次日7:00) 18 元/小时·人。中标人所设立的应急事件机动中队未能按时和采购人要求人数抵达现场完成任务的,每次按1000元人民币处罚。 2.5中标人派出的保安人员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5.1政治资格要求 2.5.1.1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必须尊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各类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 2.5.1.2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经采购人保卫科审核合格之后上岗,提交经中标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保卫科存档。 2.5.1.3保安员需符合保安从业资格要求,持证上岗(消控室值班的保安员还应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应持建(构)筑物消防员或灭火救援员);未持证的保安员上岗三个月内须经培训持有,三个月内无法持证的保安员,采购人有权退回。 2.5.1.4所派保安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5.2身体素质要求 2.5.2.1保安员身高不得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仪表大方、相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原则上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 2.5.2.2遇突发事件(如医疗纠纷、消防火灾等)时,中标人派出的应急机动人员年龄应在18至45周岁之间,身高不得低于1.65米,身体健康,具有处置群体突发事件的能力。 2.5.3纪律要求 2.5.3.1为保障采购人对保安服务有效的管理,监督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条款诚实履行,下列中标人违约或管理不力,采购人有权扣罚当月部分保安服务费。具体保安服务要求及管理规定如下: 保安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患者和家属要以礼相待,上岗时着装应统一整齐、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着装统一整齐包括制式保安服、帽子、武装带、领带、肩章。 2.5.3.2所有岗位的保安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采购人制定《保安员违纪扣分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每月汇总评分。 2.5.3.3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员。 2.6工作任务 2.6.1保证所管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失火、失盗、破坏、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制定应急预案,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控制,全力维护采购人的安定稳定,保持院内的交通畅通,保障医院良好的医疗秩序。 2.6.1.1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保安人员负责防火巡查,并每日检查所属区域的消防设施;协助采购人管理和看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保安员要经常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消防基本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对医院的消防安全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保安人员同时也是医院的义务消防员,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 2.6.1.2协助医院消(监)控制室值班:消控室值班保安员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系统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监控设备画面完好、清晰,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2.6.1.3保安队员应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负责医院的防火巡查、灭火救援、培训演练、器材维护保养等工作。 2.6.1.4负责医院的治安安全:24小时监控,巡逻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巡逻规定,加强对医院各区域的巡逻看护,保证医院财产安全,巡逻岗位的保安人员应对每间病房,全院任何角落,包括楼顶、房屋转角等地方都必须认真巡逻,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定岗保安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时段定点值守,负责把控医院各重点区域,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疏导管理,维持医院正常的就诊秩序,协同配合巡逻人员、警务人员开展防控工作。 2.6.1.5维持医院交通顺畅:保安员负责医院大门口和各自区域车辆交通疏导,负责对大门口货物进出进行盘查,经医院保卫科同意方可放行。并配合停车场人员做好交通疏导、规范停放工作,保持各消防通道的交通顺畅。 2.6.1.6负责医院医务人员的在院内的人生安全,安定稳定: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保安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果断处理,同时报警、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汇报。有效制止在医院区域内、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随意停尸、寻衅滋事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院医疗秩序的行为。 2.6.1.7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医院的干扰,特别是医闹、医托、抢劫、盗窃、诈骗分子的打击。 2.6.1.8负责消防灭火、治安反恐等突发事件以及文明执勤服务的培训演练工作:中标人应负责对所派保安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全员保安进行治安、消防、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培训,相关培训演练记录应报送采购人保卫科存档。 2.7权利义务 2.7.1中标人应保证按合同规定的人数上岗,临时缺人应安排其他人员顶班,空岗按每人每小时 18 元扣除保安服务费,但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每天每缺一人按人民币 150 元服务费扣款处罚。 2.7.2中标人应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或平时保安员的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等问题,并能协调好在岗保安人员的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辞职、辞退须当天向医院保卫科报告注销,否则,每漏报、瞒报一人,按人民币 500 元服务费扣款处罚。 2.7.3中标人应该按合同约定,保证队员数额,不得缺员。且确保每名保安员每周休息1天,中标人若达不到每人每周休息1天,采购人有权扣除机动顶班人员的服务费。 2.7.4中标人未按规定对保安员进行培训、演练的,每少于1次按人民币 1000 元服务费扣款处罚。 2.7.5中标人应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深入医院进行巡查,并与采购人保卫科工作人员沟通,及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问题。积极参加采购人邀请的双方工作会议,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2.7.6中标人不得抽调上班期间保安员,抽调班外保安员应事先征得采购人保卫科的同意。 2.7.7中标人为每名保安人员统一配发服装(含制式保安服装、帽子、肩章、反光背心、武装腰带等)。基于岗位需求,中标人还应统一配发对讲机、强光手电、雨具及必要的警具(伸缩警棍、辣椒水)。 2.7.8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上班时间为8小时,如中标人为提高保安员的待遇,在保安员自愿的情况下,由中标人统一安排需加班的人员,中标人还应支付给保安员延长工作时间的费用及相应保障,但每人每天最长上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并报备采购人保卫科,超出12小时部分按空岗处理。 2.7.9中标人保安人员在岗履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承担,中标人向保险公司索赔,采购人在举证等程序上给予配合。保安人员出现劳动争议,由中标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妥善处理。中标人应按时发放保安人员工资和福利等。若发生欠薪事件,经查实将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7.10中标人派到采购人保安员遵纪守法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同时中标人应加强对保安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和管理。 2.7.11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文明单位、平安医院、无烟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安全生产等等各项创建活动,遵守医院文明服务、禁烟等规章制度,同时保安员作为采购人劝烟监督员,所派保安员不得在采购人院内吸烟,发现按每人每次 50 元扣罚服务费。 3、保安服务费 中标人保安员应恪守职责,若因保安员失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有关部门认定的损失金额由中标人予以赔偿。 4、保安协议生效、终止 4.1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但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2采购人拖欠保安费达30日的,中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中标人通知到达采购人之日起合同解除,若采购人拒绝签收,中标人通知按合同的住所地邮寄发出三日后生效。 4.3中标人拖欠保安员工资,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4.4中标人保安员严重失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采购人通知到达中标人之日起合同解除,若中标人拒绝签收,采购人通知按合同的住所地邮寄发出三日后生效。 4.5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中标人继续提供保安服务的,则视为合同自然延续,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 5、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1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1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保安服务许可证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无)。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19 09:002020-11-03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09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    址:鼓楼区西洪路243号
         联系方式:83787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联系方式:0591-87893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俊捷
        电   话:0591-8789371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兢成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19